審查流程
關於編輯委員會與審查人
1.編委會由13人組成 (主編為當然委員)。於歐美研究所所務會議通過後,由所長聘任之。主編由本所研究人員就本所研究員級別以上同仁推選1人。除主編外,所內委員3人,由所內研究人員推選2人,另1人由主編選任。所外委員9人,由本所研究人員自國內外教授級知名學者推選7人,另2人由主編選任。
2.邀請兩位所外學者擔任審查人。與作者同系所之學者應迴避。且兩位審查人不得來自同一系所/最小學術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