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與寫作倫理聲明
出版與寫作倫理聲明
《歐美研究》致力於出版人文與社會科學方面之高品質研究論文。
本刊之出版與寫作倫理聲明,係參考Elsevier (https://www.elsevier.com/about/policies-and-standards/publishing-ethics#0-publishing-ethic) 與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 (COPE, 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 建議之規範方針,明列作者、本刊編輯與審查者之責任與義務如下:
原創性與來源告知
作者有義務確保論文為自己的著作;如有引用他人之論述,應提供明確出處與引證。私下獲得 (如通信、通話或與第三方之討論等)、於期刊審查或計畫申請等保密業務中取得之資訊,應經原作者書面授權,方能使用於論文中。
任何作者於文中引用自他人之文字、圖表或照片等,均應符合學術使用及著作權法之規定。
作者對於論文的內容負有完全最終責任。
複合、重複或同時出版
作者不應將研究內容近似之論文,發表於不同出版品。唯經作者與各 (原先與後續) 出版品編輯者均同意的二次出版 (secondary publication) 可被允許;但二次出版之資料與闡釋必須與第一次出版相符,且將第一次出版列於後續出版的參考文獻內。
作者列名
通訊作者應確保所有對於論文具重要貢獻 (包含構思、設計、執行或闡明等) 者,皆被列為共同作者;其他參與研究計畫的相關人員也應詳列。
通訊作者有義務於論文投稿前,取得所有作者/著作權所有人之同意。
公開原則與利益衝突
作者有義務主動公開任何可能影響研究成果的經費來源,或其他潛在利益衝突之相關資訊,包括獎補助、報酬、捐款或其他資金來源、專利申請與註冊、僱傭關係、顧問、股權,專家證詞費等。
作者有義務主動將任何涉及審查相關人士與內容之利益衝突的資訊告知本刊。
研究內容之缺失
作者若發現或被知會其出版之論文中有重大缺失,有義務立即聯絡本刊並提供詳細的說明,以協助本刊依缺失的實際情形,對論文更正甚至撤銷。
生成式AI工具之使用
作者若於寫作與研究過程中有使用生成式AI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ive AI) 或AI輔助工具,須向本刊揭露使用方式與範圍。
作者應遵守AI軟體的特定使用政策,並確保其內容均有正確引證。
資料使用與保留
作者應清楚呈現足以供他人重複驗證之基本研究資料於論文中 (包括參考資料與相關細節),如有敘及相關研究,應客觀回顧。
作者應妥善留存原始實驗資料及數據。
出版決定
編輯者須確保論文經過適切的同儕匿名審查。
編輯者應依據研究議題或其對於研究者和讀者們的重要性,決定是否出版該論文。
編輯者須遵循期刊編輯委員會之指引,以及關於毀謗、版權與剽竊之法律原則。
編輯者對編輯過程、最終決定及其與作者的溝通負有責任。
公平競爭
編輯者須秉持平等原則,以論文內容為依歸,確保論文審查不因種族、性別、性傾向、宗教信仰、國籍、族裔或政治立場而影響判斷。
保密原則
編輯者與協助編務之相關人員不得向作者、(潛在) 審查者、編輯顧問或出版單位以外之人士透露原稿的任何相關資訊。
公開原則與利益衝突
編輯者不得在未經作者的書面同意下,將原稿中尚未發表之內容挪為自身研究之用。
編輯者須確保同儕評審提供的審查內容皆符合保密原則,且不得挪為私人利益之用。
編輯者若認為與作者有競爭關係或利益衝突時,須主動迴避稿件審查,並委由編輯委員或其他編輯人員代理。
編輯者得要求所有原稿之研究貢獻者公開相關利益衝突之資訊。若利益衝突於論文出版後始被揭露,編輯者得要求作者配合發表更正聲明、利害關係聲明甚至撤銷出版等必要舉措。
參與並配合調查
編輯者若接獲原稿或已出版之論文違反出版倫理之舉報,應與出版單位共同採取適當舉措,包含知會作者其遭舉報之缺失,甚至和相關學術或研究單位聯繫。所有舉報皆應切實調查;若該舉報屬實,應立即對該論文發表釐清、更正、撤銷等必要聲明。
生成式AI工具使用原則
作者之原稿與其相關通訊資料皆為機密文件,編輯者不得將其或任何部分上傳至生成式AI或AI輔助工具中。
編輯者不應於評估與決策過程中使用生成式AI或AI輔助工具。
審查者義務
適任效力
審查者若自認不適任或無法適時擔任評審,須主動知會本刊編輯,並迴避審查作業。
審查者有義務主動告知編輯可能的利益衝突並迴避審查。應予迴避的作者對象,包含近兩年內的著作/研究計畫之合作者、師生關係與親屬。
保密原則
原稿為機密文件,審查者不得向本刊編輯者以外或未經本刊編輯授權之人士透漏或討論。
客觀標準
審查者應公正客觀,給予清楚且具體的建議並附相關佐證,供作者修改。
原創性與來源告知
審查者應研判原稿使用過往研究,是否有適當引證。
審查者應提醒編輯者留意原稿中任何與他人研究有近似性或部分重疊之處。
公開原則與利益衝突
審查者不得在未經作者的書面同意下,將原稿中尚未發表之內容挪為自身研究之用。
審查者若認為與作者有競爭關係或利益衝突時,必須主動迴避審查。
生成式AI工具使用原則
作者之原稿、審查報告及其相關通訊資料皆為機密文件,審查者不得將其或任何部分上傳至生成式AI或AI輔助工具中。
審查者不應於評估與決策過程中使用生成式AI或AI輔助工具。
保密與處理原則
本刊論文審查採雙向匿名制;作者與審查者的資訊對雙方皆予保密。編輯委員與編輯室之成員於論文審查過程中,不得向作者透露審查者與審查結果等相關資訊,也不得向審查者透露作者之資訊。本刊之編輯委員與審查者皆對投稿文章遵守保密義務。
與稿件處理相關之意見,由主編與執行編輯回應;並視情節輕重,交由編輯委員會討論決議。
本刊之編輯與出版,不受任何商業利益之行為或廣告所影響,並遵守COPE建議之方針,確保遵循出版倫理。